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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起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行政处罚案的讨论

365体育在线备用2011年12月29日来源:绵竹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字号:

 

对一起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行政处罚案的讨论

绵竹市卫生执法监督大队  龚杰

【案情简介】

201139日,绵竹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一科监督员在对仟坤国际步行街段进行日常综合执法检查时发现:一商铺(仟坤国际步行街×××号)店招为“×××医学美容护肤院”,店招下方悬挂“射频、E量光量子根除雀斑真皮斑 脱毛 激光洗眉 胎记 取痣”宣传横幅,横幅下方的玻璃墙上张帖着巨幅医疗美容宣传图画,上面印有“本院与成都整形美容医院华西医科大学整形医院合作,切除眼袋、双眼皮成型、抽脂减肥、隆胸、隆鼻” 等醒目字样;店内标识为“治疗室”的房间内发现用于纹刺、激光点痣、祛斑等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仪器、医疗美容项目价目表、医疗美容顾客登记记录本以及大量盐酸利多卡因、甲硝唑、氯化钠、阿昔洛韦等注射液,同时在进门墙角的垃圾桶内发现有使用过的3瓶阿昔洛韦空药瓶、2支使用过的注射器,并通过仔细比对未使用的医疗美容针剂与使用过的医疗美容针剂外观完全一致。

【现场收集的主要证据】

1、书证。收集被处罚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医学美容宣传资料等;现场检查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询问笔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以上材料证明了该场所的违法事实和行政处罚程序的合法性。

2、物证。纹刺、激光点痣、祛斑等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仪器、医疗美容项目价目表、医疗美容顾客登记记录本以及大量盐酸利多卡因、甲硝唑、氯化钠、阿昔洛韦等注射液均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方式现场进行了收集,以上证据证明了违法事实的客观存在。

3、现场拍摄视频图片材料。

现场拍摄了视频、照片辅助证明该案件的事实性。

【处理结果】

经过调查该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消费者提供纹刺、激光点痣、祛斑切除眼袋、双眼皮成型、抽脂减肥、隆胸、隆鼻等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属于非法行医案件,我所依法对张×××××医学美容护肤院)的违法行为,予以没收医疗用品,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停止医疗美容服务。2011 615日绵竹市卫生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该案以当事人如期自觉履行处罚而结案。

【讨论】

一、迅速反应。本案是卫生监督员在日常综合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及时发现的,监督员现场及时搜集证据,为最终做出处罚打下基础,同时有力的维护了我市医疗市场秩序,确保了广大老百姓的生命安全。

二、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存在薄弱环节,部分老百姓对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的区别、医疗美容服务机构和人员具备条件以及非法开展医疗美容可能带来的危害认识不足,导致该店开张近一个月无任何群众投诉举报,给卫生执法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今后卫生监督执法部门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三、本案应算是一起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特例,案情相对简单,执法部门在认定违法事实,收集证据等方面较为容易,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大多数生活美容场所在较为隐蔽的房间内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活动,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美容机构负责人可以房间内有客人在做全身护理等多种理由阻碍检查;加之医学美容涉及个人隐私,绝大部分为女性,更不愿意透露真实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往往做了手术就走。因此如没有投诉举报线索,执法人员很难深入调查取证,造成了部分生活美容院在经营过程中,为了自身的经济效益,故意将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混为一谈,大势宣传炒作,在生活美容机构内非法为美容顾客提供医疗美容服务。同时,由于美容消费者无法区分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的区别,导致自己在美容消费时接受了非法的医疗美容服务也不能辨别。上述行为是生活美容行业的一种新趋势,值得引起我们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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