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旌阳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和德阳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组织辖区300家公共场所负责人,在国煌宾馆召开“德阳市区公共场所法律知识培训会”。此次会议旨在贯彻执行2011年5月1日由卫生部和四川省政府分别颁布执行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也为2013年省级文明城市和2014年国家卫生城市达标做准备。
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支队长林明福、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大队大队长李果,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大队长申庆友、区消防大队大队长王志勇和崔凯参谋莅临大会并讲话。
会上,林明福支队长对辖区公共场所单位在2012年积极配合德阳市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评”工作表示感谢,他希望在市区两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的指导下,市区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一是要提高行业自律意识,规范经营;二是要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全员培训;三是要强化各类制度的落实,贯彻到位;四是要健全内部卫生管理资料,立卷归档。
旌阳区消防大队王志勇大队长和崔凯参谋分别强调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对公共场所业主在《消防法》中应承担的职责、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内容和火灾报警程序进行了仔细解读。李果和申庆友大队长分别对创卫迎检、日常管理提出了卫生监督要求,对《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进行了系统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