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和法律法规知识水平,预防医用放射职业病的发生,继4月15日组织辖区放射诊疗机构的137名从业人员培训后,旌阳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于6月2日对其中考试不合格的21人进行了再培训和补考。
培训会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四部法律法规,对放射诊疗机构和从业人员应尽职责、执业条件、安全防护、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作了详细解读。
何斌大队长强调,此次再培训是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发放《放射工作人员证》,是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希望大家在不断提高诊疗水平同时,认真学好用好四部法律,保护好自己、患者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防止放射事故的发生。
培训会后,对参会人员进行了闭卷补考工作。